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4月2日訊(記者 高眾 歐媚)今天,教育部教材局局長田慧生在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介紹,《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》列出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的12條負面清單,違反《出版管理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:
(一)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污蔑、丑化黨和國家領導人、英模人物,戲說黨史、國史、軍史的;
(二)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,有反華、辱華、丑華內容的;
(三)泄露國家秘密、危害國家安全的;
(四)危害國家統(tǒng)一、主權和領土完整的;
(五)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,宣揚宗教教理、教義和教規(guī)的;
(六)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,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,破壞民族團結,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、習慣的;
(七)宣揚個人主義、新自由主義、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;
(八)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,格調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揚超自然力、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穢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賭博、毒品、引誘自殺、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;
(九)侮辱或者誹謗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;
(十)存在科學性錯誤的;
(十一)存在違規(guī)植入商業(yè)廣告或變相商業(yè)廣告及不當鏈接,違規(guī)使用“教育部推薦”“新課標指定”等字樣的;
(十二)其他有違公序良俗、道德標準、法律法規(guī)等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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